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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日起,出口巴基斯坦,舱单中需添加进口商税号等信息

作者:货运全球网 来源:海运网 时间:2022-04-07 浏览量:

巴基斯坦提单又出新规!


高丽海运日前发布公告称,根据巴基斯坦海关最新通知,自2022年4月1日起,凡出口到巴基斯坦各港口的货物,舱单中需添加收货人和通知方的进口商税号等详细信息。


为避免因舱单内容缺失导致目的港收货人无法清关、提货延迟等问题的发生,请务必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完成提单确认信息,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。


具体要求如下,需在提单收货人和通知方地址栏录入以下内容:


1.真实有效的详细公司地址


2.NTN(CNIC)号码:


-收货人为公司:进口商公司的巴基斯坦国税号(NTN)


-收货人为个人:个人国民身份证号码(CNIC)


3.联系电话


4.邮箱


注意!出口该国货物舱单有新规!内容缺失将造成无法清关/提货延迟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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