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外岛区域属于偏远地区,每票需另加收60元的派送费。(列:澎湖.金门.马祖.绿岛.小琉球.兰屿等) 2. 赔偿标准:快件的遗失,以货物运费的6倍作为赔偿.最高赔偿不超2000RMB 3. 派件中如产生更改地址会再次收取二次派件费(更改地址费20元RMB一票)。 4. 特货仅承运:小瓶液体和带小电池的产品 /(所有.农产品.植物.纯电池.平衡车等均为禁运品) 5. 首重不满1KG皆按1KG计价,续重不满0.5KG的皆按0.5公斤计价(按票计) 6. 以上价格含出口运费/台湾清关费用/台湾派件费用 7.台湾海关规定一个人名(含电话)一次只能进口2件货物(如超过请提供多个收件人及电话.)
粤公网安备 44010302000656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