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国海关总署2020年第129号公告《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机器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》的规定,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货物的申报系统进行了调整。现在,企业在申报进口危险化学品时需要提供符合性声明、抑制剂或稳定剂情况说明、危险公式标签、安全数据单这四类随附单据,具体要求根据商品情况而定。
操作指引
01、新增四类随附单据文件类型
02、四类随附单据填报要求
03、商品表题新增商品单据按钮